新疆公路划线交通标线一般规定
更新时间: 2025-02-26
新疆公路划线交通标线一般规定 道路划线: 道路交通标线一般规定 一、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、箭头、文字、立面标记、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。 这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。 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,也可单独使用。 二、高速公路、一、二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、主干路应按本标准规定设置反光交通标线。 其他道路可根据需要按本标准设置标线。 三、道路交通标线按设置可分以下三类: 1、纵向标线 沿道路行车方向设置的标线。 2、横向标线 与道路行车方向成角度设置的标线。 3、其他标线 字符标记或其他形式标线。。 四、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以下三类: 1、指示标线 指示车行道、行车方向、路面边缘、人行道等设施的标线。 2、禁止标线 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、禁止、限制等特殊规定,车辆驾驶员及行人需严格遵守的标线。 3、警告标线 促使车辆驾驶员及行人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况,提高警觉,准备防范或采取应变措施的标线。 五、道路交通标线按型态可分为以下四类: 1、线条 标划于路面、缘石或立面上的实线或虚线。 2、字符标记 标划于路面上的文字、数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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