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公路划线交通标线一般规定

更新时间: 2025-02-26

新疆公路划线交通标线一般规定  道路划线:  道路交通标线一般规定  一、道路交通标线是由标划于路面上的各种线条、箭头、文字、立面标记、突起路标和轮廓标等所构成的交通安全设施。  这的作用是管制和引导交通。  可以与标志配合使用,也可单独使用。  二、高速公路、一、二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、主干路应按本标准规定设置反光交通标线。  其他道路可根据需要按本标准设置标线。  三、道路交通标线按设置可分以下三类:  1、纵向标线 沿道路行车方向设置的标线。  2、横向标线 与道路行车方向成角度设置的标线。  3、其他标线 字符标记或其他形式标线。。  四、道路交通标线按功能可分为以下三类:  1、指示标线 指示车行道、行车方向、路面边缘、人行道等设施的标线。  2、禁止标线 告示道路交通的遵行、禁止、限制等特殊规定,车辆驾驶员及行人需严格遵守的标线。  3、警告标线 促使车辆驾驶员及行人了解道路上的特殊情况,提高警觉,准备防范或采取应变措施的标线。 五、道路交通标线按型态可分为以下四类:  1、线条 标划于路面、缘石或立面上的实线或虚线。  2、字符标记 标划于路面上的文字、数字